| 主管部门 |
上海市水务局 |
| 具体办理部门 |
南汇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办公室 |
| 审批申请主体 |
单位或个人 |
| 审批依据 |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第二款 |
| 有效期 |
无 |
| 有无年检 |
无 |
| 年检期限 |
无 |
| 区局勘察审查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转交市水务局审核发文 |
|
| 下载申请表 |
下载表格 |
| 申请需要提供材料 |
1. 书面申请
2. 建设项目的建设许可证明复印件
3.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区水务局核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或市水务局核发的填堵河道行政许可决定书
4.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5. 填堵河道的还需提供实施计划表
6. 该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和措施、安全承诺等
7. 其他有关资料 |
| 审批后监管措施 |
验线; 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报送竣工资料 |
| 查处违法行为依据 |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审批流程图 |
审批流程图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