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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或者凿洞施工的审批
主管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具体办理部门 南汇区水务局行政服务办公室
审批申请主体 单位或个人
审批依据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有效期 施工期限
有无年检
年检期限
区局勘察审查时限 15个工作日内(临港范围内除一线塘、胜利塘以外的海塘直接审批)
转交市水务局审核发文 临港以外区域和临港内一线塘、胜利塘由区局初审(20个工作日),再由市局审批
下载申请表 下载表格
申请需要提供材料 1 . 海塘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申请表;

2 .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3 . 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方案;

4 . 施工期间防汛抢险措施;

5 . 涉及他方利益的,需有协议书。
审批后监管措施 海塘的防汛安全检查和监督
查处违法行为依据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上海市防汛条例》第四十八条
审批流程图 审批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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