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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8-08-11 15:03   
  按照机关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本区有关部门和行业连续向社会作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并在认真实践承诺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今年,我们继续组织32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作出新的“公开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南汇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
 
 
 
 
工  商
  
  一、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登记注册大厅设立“绿色通道”。申请人申请办理简易变更事项(企业名称变更、场所变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变更、经营期限变更、股东<投资人>名称变更、补企业法人<非法人>营业执照、补电子执照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核准登记。(咨询电话:68003383)
  二、推行网上办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下载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表,提供办事指南,提供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事项办理状态网上查询,提供企业名称网上预约查询服务,受理企业网上年检申报。
  三、推行文明办案规范用语,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行政检查、向当事人调查取证之前必须陈述文明办案规范用语,同时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书》。
  四、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消费者申诉联系电话:58023391
  五、信访部门受理的一般信访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信访举报电话:58028096
  六、工商干部违纪举报电话(传真):58020331。
 
环   保

  一、坚持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政府规定的职权进行行政执法及其它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理。(环保窗口服务指南,请查南汇环保网:www.nhhb.gov.cn
  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
  三、环保投诉实施24小时“110”值班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保问题,按规定时限答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环保投诉电话:58011929   13916307817
  四、坚持按公开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热情为企业服务,努力做到“四快”、“四办”。即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大事急事先办、份内事认真办、份外事协助办、难办的事设法办。
  五、执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环保“六项禁令”,一是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二是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四是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五是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六是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监督投诉电话:38229627
 
税  务
  一、坚持依法征税,实行政务公开,不断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
  二、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受理,限时办结。
  三、对纳税人申办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缴清税款,缴销发票的基础上,一般30日内办结)。
  四、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法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强化纳税服务工作。
  五、严格遵守财税机关廉洁从政八条禁令,欢迎社会各界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实施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南汇区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58024195
  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
  上海财税网址:(www.csj.sh.gov.cn)
房地 (物业服务)

  一、本系统各服务窗口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便民利民。
  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具体办理期限,请在本局的政务公开栏或网上查询:www.shfdz.gov.cn)。
  三、不断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实行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现场;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场;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复(居民预约、雨天筑漏不受此限);公告维修收费标准,坚持按标准收费,维修中做到约时不误、工完料清、住户签收、事后回访;加强电梯日常维修,确保楼内至少有一台电梯正常运行。
  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信访办电话:962121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监督电话:58023870
 
卫生(医疗)

  一、2008年8件便民利民实事:一是推进 6家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12家预防接种门诊温馨化建设;二是完成30所村卫生室、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三是实施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治疗;四是实施肺结核病患者减免治疗;五是设立康桥医疗救护分站;六是建设标准化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七是完成78所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八是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全区医院全面实行门急诊收费明细账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查询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三、畅通卫生行业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投诉渠道;完善医疗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卫生监督执法、病人对医疗服务满意率等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四、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38229381
  南汇卫生信息网址:www.nhwsj.gov.cn
 
规 划

  一、严格执行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做到便民利民。
  二、严格按法定期限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办事条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预审。(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期限详见上海南汇规划网www.shnhgh.gov.cn
  三、如本局工作人员发生越权(违法)审批,失职、渎职,索取或收受钱物等违法违纪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信访接待地址:临港新城申港大道200号西楼9楼  电话:38229649
 
劳动保障

  1、积极扶持,促进就业。全年目标完成新增就业岗位26600个,净增就业岗位12000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7000人以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000人。
  2、加强监察,维护权益。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开展日常监察和重点专项监察相结合,规范劳动力市场,维护劳动者权益;年内,完成农村纳保人员30380人,完成106000个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指标任务,工资集体协商率比上年增加10%。
  3、依法行政,注重保障。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扩大镇保、农保和综合保障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4、改进服务,接受监督。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政务公开制等;以开展“优服务、提效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提高基层、群众的满意度。
 
  投诉举报电话:38228968、58021515
  南汇区劳动保障邮箱地址:nanhuilaodong@163.com
  信箱: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意见箱
                                                               
民  政
  一、为方便市民婚姻登记,本区实行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二、区婚姻登记管理所免费为市民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免费为市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四、实行婚姻(收养)登记办理与婚姻服务分离,婚姻登记中心停止有偿婚姻服务。
  五、区殡仪馆实行24小时遗体接运和殡俭服务项目电话预约服务。
  六、区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为行走不方便市民免费提供轮椅车服务。
  七、对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的丧家实行一定的经济补贴。
  八、区殡仪馆推出800元最低消费成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九、区殡仪馆免费为丧家提供丧事咨询服务,免费为丧家提供休息室和饮用水。
  十、对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网上年检”服务(区社团局网址:www.stjgov.cn
  十一、对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业务咨询24小时内答复。
  十二、免费为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市民提供设置、执业、变更撤销等申请表。
  十三、全区养老机构做到服务内容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十四、社会救助办事场所设置休息座椅,免费为申请社会救助的市民提供笔纸和社会救助宣传资料。
  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38228985
 
水  务

  1、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公正廉洁,不贪、不占、不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要求宴请。
  2、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杜绝“态度冷漠、语言粗鲁、办事拖拉”的现象发生。要主动向当事人详细介绍有关工作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情况,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3、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水务业务受理条件的申请,当场受理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办结;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当场告知补齐或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4、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水事秩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水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和快捷地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减少和遏制违章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执法巡查报告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都做到有案必立,有告必查;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告知”制度;对于举报署名的,经查实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5、履行公益职能,强化为农服务。切实履行公益职能,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做到机口灌溉泵站每年4月底保证出水,不误农时;机口泵站设备发生故障24小时内及时修复;渠系发生严重漏水,及时抢修;切实做好农业灌溉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6、突出行业标准,规范水闸管理。严格按照水闸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水闸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做到接到引排水指令后,10分钟内执行;水闸发生险情,30分钟内赶到现场;通航船闸候闸时间不超过2小时,排涝水闸按调水指令执行;规范水闸收费,不多收、不少收、不错收、不漏收。
  7、加强水文测报,提供科学数据。定期做好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环境监测工作。对公益性事业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相关资料;因经营性活动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投诉监督电话:38229559  38229557
 
质量技术监督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二、加强对南汇区域各单位的特种设备监管,接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按照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在食品卫生许可证方面,不发放“人情证照”。
  四、各类组织机构申请办理代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新申办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临港地区的重大项目,特事特办。
  五、申请办理各类证、照,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我局有办理权限的,当场办理;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需要行政审批的,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受理、三次办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
  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职权,做到公开执法身份和执法程序,告知相对人执法依据、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平、公开、公正查处违法案件,文明执法,廉政办案。
  七、严格执行本系统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购物时执法,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违者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窗口形象和服务用语,热情接待,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区产品质量投诉举报(12365)、区质监局行风投诉电话(58022726)、区质量技术监督网址(http//nh.shzj.gov.cn)
 
公 安

  一、对居住在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办理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在提交《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社区民警与申领人约定时间后送证上门。
  二、根据来沪人员本人申请,为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本辖区来沪人员出具在沪居住证明。
  三、自2008年4月1日起,市民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
  投诉电话:58021808—68107
 
食品药品监管

  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对外公布的政务公开文件做到合法、规范、具体、有效。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法公开征求意见,未经网站公开的行政行为不得实施。
  二、严格依法受理、审查和决定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许可决定。(具体办理期限,请在政府公开栏或网上查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汇分局网站:(http://nanhui.shfda.gov.cn)。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业务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属于职责范围的认真受理,按时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正确指明办事窗口或办事机构,若属于局系统其他办事窗口或办事机构的职责范围,应帮助联系;接待问询文明热情,用语规范,准确答复,告知清楚,不得推诿,不能模糊回答;按照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解释政策规定。
  四、严格行政执法检查。坚持至少两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依法实行告知制度。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至做出处罚决定不超过3个月;特殊案件,经本局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但要将延长的理由告知行政相对人。
  五、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重点实施市局“六条禁令”,即严禁在非工作时间,穿制服进入餐饮单位用餐;严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或者其他形式的娱乐消费;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或者占用行政相对人的钱款、财物(车辆);严禁滥用职权,对行政相对人故意刁难,或者擅自放宽核发证照条件;严禁私自借用或占用行政相对人车辆;严禁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市局投诉举报电话:962727
  分局食品投诉举报电话:68009733;药品投诉举报电话:68006400
 
旅游管理

  为做好南汇旅游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南汇区旅游局承诺: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便民利民。
  二、讲求办事质量、提高服务意识。落实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一是首问责任制,群众来访、来电询问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应当提供及时、准确、真诚的服务;二是限时办结制,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对涉及服务对象的工作要明确告知办毕时间;三是基层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指导。
  三、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旅游质量监管,维护旅游经营单位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开通旅游投诉专线:38225000(周一~周五9:00—17:00)。
  四、完善信息咨询服务。“南汇旅游网”、“南汇旅游”期刊及时、准确地为公众介绍旅游线路、星级饭店、旅游景点景区及旅游产品,区旅游服务中心提供旅游线路、出游知识、政策法规等公益性咨询服务。通过旅游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媒体报道等形式,及时发布旅游便民信息。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公务人员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各类有价证券;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局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监督电话:38229948
 
城管执法

  一、各镇(街道)分队与社区(学校)建立定时、定人、定点的“三定”联系制度,听取社区(学校)意见、开展法律宣传、为民排忧解难。
 
  二、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白天确保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三、各镇(街道)分队受理窗口配备便民箱,提供便民服务。
 
  四、接待来访者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
  投诉电话:68029858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

  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依法履行文化执法各项职责。
  二、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权,公平、公开、公正查处违法案件,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三、安排专人接听举报电话(58020642)。受理举报耐心细致、准确答复。
  四、对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举报,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五、严格执行《大队工作人员廉政守则》,违者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六、大队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58015959
 
教 育(学校)

  一、切实加大对偏远地区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工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 “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 “三限”规定。
  四、切实加大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抽查,加强教育收费的财务管理和审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对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公示制度和家长告知制度,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教育收费政策。
  六、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校中校”、实行“一校两制”,严禁任何学校违规收费补课。
  七、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八、欢迎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8229491,网址:www.nh.edu.sh.cn
 
安全生产监督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查处违规违法案件,不以权代法、越权执法、人情执法。
  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发生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安全险肇事故,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年内完成6万农民工安全培训;实行教考分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到来电来人办理业务时,询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一定要热情接待,询问的事项属于自己职责以内的给予明确解释和答复,不属于的指引到相关科室。
  五、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对接到瞒报事故、发现事故隐患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反映安监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举报投诉电话:38229270
 
市  政

  一、养路费征收窗口实行“全年无休制”,方便客户缴纳公路规费;窗口服务人员佩卡上岗,礼貌服务;行政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文明执法。
  二、建立24小时窨井盖报修、补缺网络,接报后2小时内落实责任部门到现场。
  三、市政道路大中修封路工程开工前7天通过媒体进行通告,公路大中修封路工程开工前10天通过媒体进行通告,力争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
  四、保障区管公路设施完好和正常通行,发现附属设施缺损或坑塘,24小时内修复;接到公路养护工程质量举报,24小时内回复。
  五、突发应急事件实行“快速处置制”,接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
  公路服务监督电话:13918719111
  窨井盖补缺监督电话:68018695、13818154898
 
绿化管理

  一、实施文明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工作人员亮牌上岗,岗位职责明确。
  二、行政许可做到用语规范,受理热情,办结及时,审批流程上墙公示。
  三、 驻区投资服务中心窗口承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坚持自觉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坚持遵纪守法,确保良好形象。
  四、古钟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每周举行一次家庭养花义诊,每月举行一次健康医疗咨询;闭园、举办大型活动、实施整体改造做到提前向社会告知;每周三上午9:00--11:00为园长接待时间。
  五、对市民的来信、来电投诉及夏令热线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复,不推诿扯皮,执行率、回复率、反馈率达到100%。
  投诉监督电话:68029389
  投诉信箱:nanhuiyuanlin_8@hotmail.com
 
电    信

  1、遵守《电信服务规范》,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倡导诚信经营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进行业务宣传,不贬低竞争对手,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2、做到服务公开、资费公开,用户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电信企业的各类资费内容、服务信息。
  3、每半年向社会公告电信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4、保证基站建设程序完全符合法规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定期请第三方对通信基站的辐射情况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5、开展“绿色”手机栏目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营造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
  6、为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年内郊区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
  7、服务奥运,扶助弱势群体,为上海市4.5万视障人士提供优惠的电信资费。
 
燃  气

  燃气行业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继续完善区及临港新城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 2008年完成天然气中压管道敷设50公里,开通天然气居民用户10000户。
  二、区内新建住宅的天然气庭院管道及户内立管工程竣工后,资料齐全的,南汇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三、区内各液化气供应站全面开展瓶装液化气送瓶业务,接到用户电话约定后2小时内送瓶到户(用户另有约定除外)。
  四、区内各燃气经营单位不上门向用户推销燃气器具。
  五、接到燃气漏气报修:
  1、天然气:惠南镇范围内15分钟,其它地区45分钟内上门抢修;
  2、液化气:90分钟内上门抢修。
  六、新装燃气:新公房从付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老公房从付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七、瓶装液化气短斤缺两的,缺一赔十。
  燃气行业举报电话:58020455
  抢修电话:液化气:58003282(24小时);天然气:68007199(24小时)
 
市容环卫管理(市容环卫服务)

  一、大力推进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周浦废弃物转运站确保在一季度投产运营;惠南废弃物转运站迁建工程年内力争破土动工;年内新建17座公共厕所;完善废物箱设置,年内新增1000只。环卫公共设施要注重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配置和管理。
  二、创建16个上海市村容整洁村,实现村容整洁村创建率100%,加强长效管理,实现农村保洁服务全覆盖。
  三、周浦镇等9个镇、街道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达标区域,实现达标区域创建率100%,全面提升全区各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四、在惠南地区、周康地区试点建设景观灯光,在新场等部分镇试点建设城市小街景,打造南汇城市市容景观的亮点。
  五、按“六定”(定编码、定清运单位、定保洁频率、定保洁责任单位、定市容环卫专业管理监督单位、定投诉电话)制度,全面加强全区1400余座垃圾箱房的保洁管理,改善居住区垃圾箱房周边环境。
  六、年内更新环卫作业车15辆,加强对环卫车辆和作业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的作业扰民现象,重点消除飞扬散落现象。
  七、继续开展投诉处理“四个二”竞赛活动,属于环卫责任投诉,20分钟通知有关责任单位,2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2天内处理完毕并回复当事人,做到“电话跟踪、现场答复、上门回访”。
  八、建立和完善南汇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引进高科技企业,建设规范化的末端处置场(站),规范收运车辆和收运队伍,逐步杜绝餐厨垃圾自行流失的现象。
  九、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规范管理,做到建设工程处置计划申报率达到95%以上,运输车辆达标率占80%以上,全面控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
  十、推广星级道路和星级保洁员,道路保洁水准分为一级、两级、三级,道路保洁员标准分为三星、四星、五星,快速提高全区中小道路的街面容貌水平,达到清洁、整齐、有序的标准。
  监督电话:68029373
 
法律服务

  一、在律师服务中做到:明示案件受理登记和聘请手续的程序,明示法律服务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并按照规定收费。
  二、在公证服务中做到:明示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并按规定收费;除需要补充或核实材料外,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证。
  三、在法律援助服务中做到:公开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标准;法律援助服务全部免费;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二次受理立案,10日内审核和答复。
  四、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在律师服务中不指派无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不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在公证服务中不出具假证,尽量杜绝错证。在法律援助中不拒绝受理当事人的正当申请,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不收取任何费用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设立法律咨询免费专线:12348。
 
公  交

各公交线路起讫站公布本线路首末班车时间,做到准点发车。因误点10分钟以上,对乘客造成一定后果的线路,赔偿投诉者15元车资费。
  一、实施多级制票价的线路,车厢内张贴本线路站级票价表。实施单一票价的线路,标明单一票价。按章收费,一客一票,无人售票车备有车资凭证。经查实违章收费,向投诉者退回车资,并按车资费的两倍全额给予赔偿。
  二、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按规定开启空调设施或换气设备(天热营运时,车厢温度≤30度;天冷营运时,车厢温度≥12度)。
  三、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开启电子读卡机,使用正常,并备有车资凭证(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因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的,持卡乘客可拒付车费)。
  四、遇车辆抛锚,做到安排好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后车,后车须停车带客。
  五、车辆座位扶手设施完好,做到标志齐全。
  六、公交司售值勤人员车厢内不吸烟,行驶途中不使用手机。
  投诉电话:南汇大众 68022000
  浦巴芦潮港 58022200
 
出租汽车
  1、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
  2、驾驶员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的,可拒付车费。
  3、驾驶员在营运途中吸烟,可拒付车费。
  4、驾驶员拒绝使用上海公共交通乘车卡,可拒付车费(乘车卡故障除外)。
  5、驾驶员不按乘客要求开启空调,可拒付车费。
  6、驾驶员多收费,经查实可退一奖二(即退还多收部分的金额,并奖励两倍多收金额)。
  7、出租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
  8、营业站点和调度室有车必供、按序调派。
 
  投诉电话:南汇益流  58025678;南汇巴士  68016961
 
邮  政

  一、区内邮政支局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邮政所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7小时。
  二、凡报社按时向邮局送交,《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报纸,惠南地区当日上午起投送。其它地区当天投毕。《新民晚报》等报纸,各镇区范围内当日投毕。
  三、国内特快专递:凡由本市寄往北京、广州、福州、厦门、南昌、武汉、大连等城市市区范围的EMS 邮件,次日投递;凡使用“次晨达”业务的用户,由本市寄往扬州、常州、泰州、南京、无锡、绍兴、宁波、苏州、南通、盐城、合肥、芜湖、杭州、嘉兴、湖州、淮安、连云港、镇江等城市市区范围的EMS邮件,次晨投递。
  四、国际特快专递:凡在本市寄往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香港的EMS邮件,如因邮政原因造成实际承诺邮件投送时间超过承诺时限的,邮政部门将承担邮件的延误责任,寄件人有权要求邮政部门退还已收取的邮件收寄资费,即“承诺传递时限,逾限退还邮资”。用户可通过邮政11185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寄往承诺服务通达国家或地区的EMS邮件全程时限标准。
  五、新建单位和居民住宅楼房,凡符合规定并具备通邮条件的,自接受用户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投递邮件。
  六、用户投诉报刊未收到的,次日给予答复;其他投诉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邮政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58010009
 
自来水
  1、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高于95%。
  2、本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管网水压合格率高于97%,平均供水压力高于0.14兆帕。
  3、对用户“来电、来信、来访”,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落实。紧急或影响较大的立即处理;处理情况通过上门、电话或信函等形式答复用户;一时无法解决的向用户耐心解释。反映处理率达100%。
  4、公司供水范围内水管爆裂、断水等紧急报修,抢修人员在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DN300管径以下24小时内抢修完毕,DN300管径以上48小时内抢修完毕。
  5、新申请接水做到“一门式”服务。
  6、抄表数据准确,收费标准公开。
  7、对外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供水服务热线:58023450,24小时开通服务。
  监督投诉电话:58023450
 
 
 
供   电

  一、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二、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六、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八、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内环线以内40分钟;内环线以外80分钟。
  九、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十、电力服务热线电话 “95598” 执行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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