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伙滴水湖内偷鱼 3人被判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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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南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滴水湖内偷鱼的徐某等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6000元,其余8人均获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简易船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没收。 今年元宵节前的一个晚上,书院派出所民警和联防队员巡逻时在本镇中久村某号场地上发现有好几人正忙着捡鱼分鱼,形迹十分可疑。经盘问,一起在滴水湖内违法捕鱼的案件告破。家住中久村的本地农民徐某与家住大团的盛某为解馋,当天傍晚时刻,两人纠集了大团的朱某等4人和安徽来沪的王某等5人,准备好汽车、鱼网等作案工具,潜入滴水湖畔干起了偷鱼勾当,得手后在徐某家中分赃时被警方逮个正着。徐某等人所盗之鱼以白鲢鱼为主,兼有鲻鱼、白水鱼等,共600余公斤。经有关部门估价,价值5600余元。(来源:南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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