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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审批
主管部门 南汇区水务局
具体办理部门 南汇区水务行政审批受理处
审批申请主体 申请人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有效期
有无年检
年检期限
区局勘察审查时限 15个工作日
转交市水务局审核发文
下载申请表 下载表格
申请需要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
2、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方案;
3、施工期间防汛抢险措施;
4、涉及多方利益的,必须具有协调意见书
备注:批准后申请人需到林木管理部门办理砍伐林木许可手续
审批后监管措施 海塘的防汛安全检查和监督
查处违法行为依据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审批流程图 审批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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